对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认识与思考


结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分析并思考了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大纲的关系;并针对院校落实意见要求,提出制订方案时要注意的6个方面:一是要从与职业发展的衔接上界定专业的“职业面向”;二是要根据调研获得的专业人才需求提炼归纳“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三是要从支撑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上确定“课程设置及要求”;四是要统筹各类课程设置及衔接关系编制“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五是要调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来落实“实施保障”;六是要以检验学生素质、知识、能力达成度为标准凝练“毕业要求”,并阐明培养方案实施要点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为学校的特色发展与专业的个性化表达留有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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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这一文件是自200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以及200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之后,时隔十几年再一次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做出的全面细致的工作部署。如何理解《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把握人才培养方案各要素的内涵与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并组织好制订与实施工作,是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背景与意义


教育部历来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是面向新时代对职业院校科学制订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1.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


2000年和2009年教育部制定的高职和中职教学计划制订的原则意见,在过去的十几年,对指导院校开展教学活动,组织进行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伴随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部署,原有教学计划的编制内容和组织方式不再适应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新需求。特别是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如何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如何在构建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有效落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求;如何构建“三全育人”体系等已成为所有职业院校面临的新任务、新问题。


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的要求,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例如由专业教学计划转变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内涵发生了变化,如何理解内涵,如何科学制订,如何有效实施,如何监督评价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2.是推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落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实施方案强调指出,要完善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等国家标准在职业院校落地,引导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从这个角度出发,《指导意见》也可以看作是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一标准把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要求都体现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促进了这些教育教学标准在人才培养进程中的落实。


例如,目前教育部组织制订的第一批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已制定完成(共347个专业),《指导意见》的适时出台,必将指导并促进职业院校贯彻专业教学标准更好地在人才培养工作中落地。


此外,从国家职业教育制度设计层面,今年开始实施的“1+X”证书制度试点,成为职业院校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求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应尽量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机融合,促进书证融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落实国家要求,科学地制订并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也迫切需要《指导意见》的出台。


3.是狠抓实施,构建“三全”育人机制的需要


《指导意见》既强调科学制订,更强调了有效实施,这与以往颁布的制订教学计划原则意见相比有了明显进步。


制订方案只能说完成了初步任务,实施则是更为复杂艰巨的工作,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各部门协调配合,全方位系统推进。具体内容涉及:需要强化党的领导和一把手亲自抓;需要人财物的支撑和政策保障;需要组织开发课程标准和教案;需要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需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需要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的要求改进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评价方式;需要强化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构建大思政的格局;需要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清晰的监督与指导机制。


《指导意见》对实施工作涉及的这些内容都进行了系统考虑,给出了明确要求,并建立了约束机制,从而解决了以往重制订轻落实的问题,解决了以往系统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的构建。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要素及内涵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要求、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10个要素,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参照《指导意见》制订本校设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梳理基本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需要从以下几点准确理解其内涵。


1.“职业面向”要衔接专业与职业的发展


职业面向,包括本专业所属专业大类、专业类,以及本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主要职业类别、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6个栏目。


该要素将我国职业教育的专业分类(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简介2015版)与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我国主要职业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和广泛调研取得的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进行了对接,引导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进行系统设计,使学生在入学初就知晓毕业后的行业所属与职业发展去向,便于实施基于人生规划和职业生涯发展的学习。


2.“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要界定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


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毕业后3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各学校应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依据《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自身办学实际,通过调研、讨论,科学制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首句是“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强化了“德育”要求,补充了“劳育”当前存在的不足。


培养规格,包括了素质、知识、能力三个要素。在素质要素方面,首先要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在知识要素方面,首先要求: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在能力要素方面,首先要求: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将“素质”要素放在三个要素之首,体现了职业教育改革新时代的要求。


3.“课程设置及要求”要支撑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实现


课程设置,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而确定的各类各种课程的设置和安排。以往人们把“课程设置”多理解为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开设,这是不够全面的。在当前大力推进课证融合、学分置换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既包括传统教学计划内设置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第一课堂);也包括教学计划外设置的学科与技能竞赛、志愿者服务等项目课程(第二课堂);还包括网上精品课程选修,外校或其他学习方式获得转换学分的课程(第三课堂)。


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强调理实一体化设计,以项目带动,模块化设计。模块化教学将真实的项目与任务融入教学内容与过程,根据任务需要将相关素质、知识与能力要求进行重新构建,形成项目与任务导向的学习。要根据产业、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业态、新技术、新方法、新管理模式、新服务方式等需要开设专业拓展课程,做好选修课程管理,并可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认定,促进专业交叉和复合性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同时展现出不同学校相同专业的不同特色。


课程是职业教育质量与特色的基本保障与抓手,教学内容与方法是促进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实现的关键。努力打造出一大批高职教育的“特色高水平课程”,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的建设奠定基础。


4.“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要规范各类课程设置的联系与要求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是便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学校采用的在时间、空间、资源利用等维度上对设置的课程及递进关系给予的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进程的总体安排方便专业按计划实施,师生共同遵守教学规律与秩序。在教学进程表编排时既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地安排课程的进度,还要考虑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实训室和实习资源的利用效率。专业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的相关信息一般有:课程类别及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教学进程、考核方式、备注等。


学时安排,依据《指导意见》和《专业教学标准》的要求确定。


5.“实施保障”要调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投入与参与


实施保障,包括师资队伍保障、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资源保障和质量保障等四大保障措施与机制。


师资队伍保障提出了专业队伍结构及生师比、双师素质教师占比、专业带头人影响力、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经历和兼职教师教学指导能力等基本要求。教学设施保障提出满足正常课程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专业实习实训所需的条件与设施。教学资源保障提出教材选用、图书文献和数字教学资源配备等要求。质量保障提出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教学管理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机制、教育教学评价及持续改进等要求。


师资队伍保障、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资源保障和质量保障等四大保障措施与机制,完善了政策措施,调动了教育教学过程中涉及人员、资源的充分投入,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的“三全”育人机制的落实,为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6.“毕业要求”要检验学生素质、知识、能力的达成度


毕业要求,是对专业学生毕业时所应具有的素质、知识、能力达成度检验的标准。各专业都应有明确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依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教学标准》,根据区域、学校、专业自身特点制定,并能够支撑该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各专业毕业要求既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保证,又是专业构建素质、知识、能力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需要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所以,各专业需将本专业的毕业要求逐条细化为可落实、可评价、有逻辑性和专业特点的指标点,引导教师有针对性地教学,引导学生有目的地学习。


为便于对毕业要求细化指标点的清晰描述,可参考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定义描述学生的预期学习成果。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将教育教学的目标分为6个层次,即: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6个层次逐步递进。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其他3个要素,如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等,按《专业教学标准》的规范要求确定即可。新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要点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措施等相关说明,可以附录方式列于10个要素之后。其中的方案实施要点可以包括:课程结构与比例、课程与专业核心能力对照表、产学合作方式与要求、教师队伍建设、学分计算与替换等内容。教育教学改革及措施可以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改革等内容。特别是目前全国正在进行的“1+X”证书制度试点,应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给予特别的考虑与设计,将其改革实施计划纳入新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


三、思考: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中几个相关问题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教学标准:标准层级与适用范围有不同


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要求、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10个要素。高职专业教学标准(2019版)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要求、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教学基本条件、质量保障等9个栏目。比较两类教学文件看到,两者的基本要素和内涵是一致的,但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教学标准在标准层级、适用范围和要求程度上存在不同。


专业教学标准是职业院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专业教学标准的具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是国家对专业人才培养的兜底要求,院校可以根据区域需求和本校特色,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提高要求和体现特色,但不能低于专业教学标准的基本要求。


2.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三全育人”与“课内计划“的关系


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核心内容都是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课程结构、各类课程的设置比例与递进关系。但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也有明显的区别:一是人才培养方案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素质、知识、能力全面培养过程的统筹安排,包括课内计划实施、课外培养内容与方式;二是人才培养方案不仅包括教学计划和学时安排,还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和质量保障等因素,充分体现出“三全育人“的思路与措施;三是人才培养方案除了课内的计划性以外,更注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四是人才培养方案更重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习效果产出与学习评价、可持续改进与发展等方面。


3.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整体设计与分项实施的关系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课程是关键。“课程”一般是指体系化、序列化的教学内容与配套的方法,是支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单元与核心模块。课程需要通过“课程标准”给予阐释并指导实施,“课程标准”是人才培养方案重要的配套性教学文件。


为保证人才培养的素质、知识、能力等基本要求,教育部针对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发布国家层面的“课程标准”,学校需要根据专业类别和特色制定校级层面专业课程的“课程标准”,通常以“课程大纲”形式呈现。


职业教育的课程标准一般包括: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预修课程、适用专业、开课部门、课程(实训)地位、目标和任务、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教学(实训)内容与要求、必备教材(实训指导书)和参考资料、教学方法、实训环境与方式、课外学习要求、实训日志和实训报告要求、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等内容,专业应根据职业教育理论和理实一体化教学的特点,将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统筹纳入相关课程标准中进行设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是职业院校一项“牛鼻子”工程,抓好这一核心任务,不仅可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也可带动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指导意见》已经指明了方向,明晰了路径。但应该看到,这一指导意见主要是从方向上进行了指导,而在具体内容和方式上给职业院校留有较多的调控空间,各职业院校如何结合自身的定位和实际情况,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办出专业特色将是更为重要的任务。



源 |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JournalCV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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