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鼓励中小学增加职业教育内容
央广网北京12月7日消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在原法基础上,本次征求意见稿共修订调整41条,新增15条。其中,明确了职业教育内涵,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普通中小学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开展职业启蒙教育。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将职业教育内容融入普通教育早期,有助于学生全方位的发展。他说:“小学、初中、高中都应该有一部分时间和空间让孩子获得自己的职业体验。因为任何一个人,不管学问做得多高,最终都要通过某一个职业来发挥自己的作用。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职业教育本身就应该与每一个人从小开始的成长过程密切结合。”征求意见稿还扩大了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高职学校可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经考核合格,可以破格录取;职业教育可适当调整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并可推进中等、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贯通培养。未来,将通过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推进职业教育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储朝晖表示:“强调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但前提是职业学校办学主体是多样的。要维护多样的主体办职业教育,这样才能让职业教育发展更加活跃,更能满足各种产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也更能满足不同人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通过教育部网站公布,公众可在2020年1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来源 |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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