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5号),为进一步强化高校继续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升高校继续教育办学质量,现就开展2019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举办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均须参加2019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撰写和报送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全国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由教育部统筹实施。 各地各高校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重点反映2019年度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成效、新问题、新建议,展现全国高校继续教育在新时代的新发展。 (一)高校报告。高校报告要严格按照《2019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在认真总结2019年工作基础上进行撰写,重点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和保障要素,用事实和数据客观反映办学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办学中的问题,并突出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鼓励高校另外报送内容生动、图文并茂、用语凝练的特色案例(每校报送不超过1个,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特色创新、社会价值等,不超过1500字)。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还需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在发展报告中突出本校在人才培养环节把好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的具体措施。 (二)省级报告。省级报告要在客观呈现属地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整体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在高校报告中挖掘亮点特色和典型经验。要反映本地区2019年统筹推进高校继续教育规范管理、创新发展、完善治理体系、提高质量和服务社会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各高校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登录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www.zygl.edu.cn)提交本校2019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相关纸质文本请盖章报送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督促属地高校上传报告,并于7月31日前提交2019年度本省(区、市)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同时将纸质文本盖章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继续教育处。工作部署较早、有条件的省份也可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属地高校提前完成提交任务。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高校可采取远程办公等灵活方式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的编撰和审定。 (二)高校要进一步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专人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学校继续教育各相关单位,确保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全校继续教育情况。高校报告须经校长办公会认真讨论审定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后报送。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好省级报告的编撰。要通过部署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加强对属地各级各类高校继续教育的全面调研和分类指导,推进高校继续教育规范创新发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人:徐璐、李薇, 电话:010-66097822。 邮箱:dce@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213室, 邮编100816。 2.材料报送工作联系人:赵宏、陈倩, 电话:010- 58807933。 邮箱:jxjyzl@bnu.edu.cn。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2019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要点 一、学校情况 (一)学校概况(300字以内)。 (二)学校继续教育总体规划与办学定位。 (三)学校继续教育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 二、专业设置 (一)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数量、结构布局)。 (二)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调整情况(思路、进展)。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调整情况。 三、人才培养 (一)学历继续教育情况。 1.总体规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需分类型、层次、专业等。高校需注明在省内、省外招生的对比情况,普通高校还需注明本校全日制教育有关专业与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招生、在校生数的对比情况)。 2.生源分析(分年龄、民族、生源地、职业状况、学习需求等)。 3.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基本情况。 (二)非学历继续教育情况。 1.总体规模(分行业、类别、对象、班次、人次等)。 2.培训模式(面授、在线、混合式等)。 (三)人才培养中的思政教育(思政课程、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活动等)。 (四)学生学习效果(学生满意度、社会及用人单位评价,举例说明毕业生成就)。 四、质量保证 (一)制度建设。 (二)师资保障(本校和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站点聘请的授课教师、辅导教师、管理人员基本数量和职称结构,并特别注明学历继续教育授课教师中本校教师的比例)。 (三)资源建设(教材及数字化学习资源的总量、类型及新建情况)。 (四)设施设备(专门用于继续教育的设施设备情况)。 (五)合作办学及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站点建设和管理情况。 (六)学习支持服务。 (七)内部质量管理。 (八)外部质量评估。 (九)信息化建设(教学、管理和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系统、平台等,成效)。 (十)经费保障(含学历继续教育学费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费收入及使用情况)。 五、社会贡献 (突出社会服务的对象、目标、方法和效果) (一)继续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行业及经济社会发展与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 (二)继续教育资源面向校内、社会开放服务情况。 (三)对口支援、教育帮扶情况。 六、特色创新 (一)实践特色与模式创新。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 (三)教育教学研究与成果等情况。 七、问题挑战 (一)面对的新挑战、新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八、对策建议 (一)发展对策(工作思路、目标和举措)。 (二)政策建议(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 注:编制要点中要求提供的数据项请在报告中以文字、图形、图表等形式对应呈现。
来源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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