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灵辉:绩效管理为“双高计划”保驾护航
充裕的经费是“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的必要保障。山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做法无疑是值得称道的。但笔者认为,“双高计划”仅投入经费是远远不够的。项目学校要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还需要“五路”并进,对建设资金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为“双高计划”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构建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项目学校应在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指导下,厘清管理职责,财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及资金使用单位具体实施,审计参与监督,广大师生广泛参与,配备专业人员,成立预算绩效管理专责机构,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覆盖“双高”建设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压实责任、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效。在“双高计划”建设过程中,项目学校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专业群带头人为专业群建设直接责任人;项目学校每年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重点建设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重点自评,通过将自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有效压实绩效责任;项目学校还应加强对子任务承担单位绩效自评过程的指导和质量控制,必要时可引入专家咨询和会审机制。
三是强化约束、严格问责,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整改落实和透明公开。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落脚点。项目学校要提高“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预算管理绩效,关键是要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充分合理的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双高计划”建设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以此强化建设资金使用责任,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确保“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项目学校应健全并完善“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对预算执行率偏低、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和自评结果较差的子任务,要分析并单独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项目学校还应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在校内外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是实施监控、保证进度,加强“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产出监督与管理。由于“双高计划”项目不同于工程类项目,项目学校在建设过程中,会存在年度建设内容与产出有交叉现象,所以子任务承担单位的实际建设内容与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申报内容可能有所出入,会导致项目产出情况与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有所差异,因此项目学校应加强对“双高计划”建设产出监督与评价管理,确保“双高计划”建设内容始终围绕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进行,并能够产生切实效益;对子任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试行“双监控”,结合事先确定的关键跟踪绩效指标,进行案头跟踪和实地跟踪,采集案头数据和实地数据,两者形成对照补充,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偏,降低资金运行成本,确保各项建设子任务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着力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预算绩效管理队伍。一方面,要做好加法,不断充实专业队伍;另一方面,要做好乘法,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概言之,项目学校应对建设资金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任重道远,但是只要项目学校在“双高计划”建设刚刚起步之时,就充分认识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未雨绸缪,做好规划,就一定能够保证“双高计划”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来源 |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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