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技师学院改“高职”的利与弊

浅析有些地方技师学院改“高职”  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利与弊



导读



众所周知,技工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工院校是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和推进就业的重要载体。


近两年来,技工院校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精神加快了改革转型发展步伐,建立起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层次合理和与职业培训相互融通的技工教育体系,特别是全国460多所技师学院形成了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向好局面。


然而,职业教育改革实施一年多来,有个别地方政府和技师学院在落实改革政策措施的指导思想上却出现了偏颇,甚至误导出了技工院校对学历文凭的趋向性,甚至把技师学院直接改成了高职院校,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技能劳动者(技工)的培养空间,使得有些地方“技工荒”愈演愈烈,反而不利于地方区域产业经济的发展。





笔者以为,其核心问题是在发展职业教育的理念和导向上出现了偏颇,主要表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和技师学院两个层面。


有些地方政府和技师学院认为,有高等学历的职业院校才是高层次的职业教育,甚至认为要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就必须用学历去“包装”;在技工教育升学与就业、学历与能力、学科教学与技能训练等关键问题上出现了模糊认识,对技师学院列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与高职院校为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等相关改革政策,与把技师学院改成高职院校混为一谈,滋生了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办好技工院校”相悖的发展思路。


那么,在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存在着框架结构尚不清晰、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不够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现实情况下,地方政府和技师学院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应该如何推进改革发展,应该成为我们深入研究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01


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是职业教育改革的试金石

衡量一个地方、一所院校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措施是否正确、合理和优化,关键是看它是否有利于地方区域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普惠大部分人民群众,是否有利于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是否有利于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并以此为准绳权衡利弊关系。


技工院校与地方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对促进地方区域就业和经济发展贡献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做到了“四落地”,即,招生落地、专业落地、人才落地、贡献落地。


技工院校在地方政府统筹下可以做到精准扶贫、精准就业、精准支撑产业,是地方政府不可或缺的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人才储备基地。那为什么个别地方还会有把技师学院“改高职”的想法和做法出现呢?


笔者从多年技工教育亲身经历当中深深感受到,有的地方没有用“有利于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这把尺子权衡清楚利弊关系。


一是有的地方把高职院校“升本科”、技师学院“升高职”列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本意是想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服务功能,营造城市人气,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这种想法虽然囿于多年来形成的追求“大学热”的思维,也无可厚非。但高职院校并不是大学,技师学院与高职院校属于同等类型、同等规格的类型(职业)教育。全国各地有很多技师学院办学规模都在万人以上,具有较高发展水平,突出培养高技能人才,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上能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每一个设区市至少要建设一至两所技师学院”,这对解决地方就业和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安徽省阜阳市技师学院坚持技工教育特色不动摇,不唯学历看能力,不唯文凭重技能,为地方政府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服务,近几年异军突起,发展成为一所全国知名的技师学院,在当地职业教育发展上起到了引领作用。全市出现了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倡导举办技师学院分院和大型企业争办技师学院教学点的发展局面。由此,技师学院对地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可见一斑;


二是有些地方在发展职业教育上存在短期行为,鼓励技师学院“升高职”,目的是减少地方本级财政办学经费分担比例,减轻本级财政压力。


只看到技师学院对本级财政带来的办学经费压力,而不计算技师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在企业为财政创造的收入,看不到技师学院在稳定就业和促进产业发展上所创造的社会效益。这是无疑是在发展区域经济上“杀鸡取卵”的做法。


三是脱离本地人才队伍建设实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人才队伍的基础是技能人才”。地方产业发展需要高层次人才更需要高技能人才,在设区市和县域人才队伍中技能人才所占比重应该更高一些,技能人才在企业和产业发展中起着关键支撑作用。技师学院办学导向是促进就业,培养类型是高技能人才,服务对象是企业,在支撑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结构的客观要求,将技师学院改变成其他类型职业院校必然会削弱高技能人才培养,挤压技能劳动者(技工)的培养空间,这对于发展区域经济而言显然是不可取的。


四是在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上的误区。


有的地方发展高水平、高层次职业教育走进了学历误区,误认为学历越高培养的技能人才层次越高,其实不然。职业院校的培养层次不取决于学历文凭高低,而是决定于政治素养、综合职业能力、职业技能水平、就业水平和企业认可度。实际上就是职业教育应该培养什么人和为谁培养人的问题。究其原因就是曲解和偏离了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的原义,在用普通教育的学历标准去衡量职业教育,贬值了技能,使拿不到学历文凭的高技能人才和企业深感“万般无奈”。


五是用学历“包装”职业教育。


有的地方为了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就一味追求学历职业教育,把技师学院也加上学历“包装”。岂不知职业教育是劳动技能教育,只要把学历放在首位,囿于普通教育的学历导向,就没有办法再培养出真正的高技能人才。其原因众所周知,如果职业院校教师以“发学历证书”为目标,学生以取得学历证书为目的,任凭学校怎样去强化技能训练也难以培养出来真正的高技能人才,原因是这样的职业教育鼓励学生仍然把学历文凭作为第一取项,必然会使得技能训练变得“苍白乏力”,使技能训练失去(技能就业)原动力。


因此,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和高水平职业院校不是靠学历“包装”出来的,而是要靠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要靠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古今中外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表明,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就业,是培养劳动者的技能(技工)教育。凡坚持以升学为本、以学历学位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无论披上多么华丽的“外衣”,打出多么诱人的“招牌”,最终无助于“老百姓”就业,只会使职业教育偏离“技能劳动者”越来越远,把职业教育引入歧途。



02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是职业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批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办好技工院校”的重要指示,无疑是技工院校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的改革发展方向。


那为什么有些地方还会偏离这个方向,将技师学院改办“高职”呢?


原因就是有些地方和学校对技工教育在升学与就业、学历与能力、学科教学与技能训练等职业教育核心问题上出现了模糊认识;对技师学院列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与高职院校为同一类型、同一规格,与把技师学院改成高职院校混为一谈,对“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的理解产生了偏差导向。


我们正确把握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就要区分清楚技师学院与高职院校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区别。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技师学院是我国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师学院与高职院校从改革政策、招生政策、教育学制等方面本就同属一个类型教育,属于同一规格的职业院校,在办学各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按照我国几十年来对各类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和形成的办学特点,技师学院与高职院校在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上有着本质的差异和区别。主要反映在升学与就业、学历与能力、学科教学与技能训练诸多方面。


一是实施中高职贯通政策后,中高职院校仍守成于以升学为目标的办学理念,技师学院则是以学生就业为唯一办学目标;


二是高职院校将学历文凭摆在第一位,实施“1+X”政策后,依然是把学历放在主导地位,客观上导致职业技能水平处于从属地位。技师学院将学生职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作为教学考核和人才评价的唯一标准,注重就业能力培养,更贴近社会就业需求;


三是高职院校教学体系基础是学科教学,着眼点是提高学生的通用职业能力素养。技师学院教学体系基础是职业技能训练,着力点精准到每一个企业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基于一个或几个技术就业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能力。


换句话说,技工教育就是技能就业,也可以说是就业教育。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技师学院与高职院校既有内在联系和同一性,也有本质上的区别。


因此,技师学院在协调当地政府及部门落实制定职业教育改革措施当中,要始终把握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办好技工院校”的改革发展方向。


既要推进落实技师学院与高职院校“同类型、同规格”相关政策,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把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又要坚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正确改革发展方向,保持技工院校的人力资源开发属性、直接就业属性和相对独立的技工教育体系。


继续保持和创新技工院校以就业为核心的办学定位,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进程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办好技工院校”的重要指示,促进技师学院在职业教育改革中健康发展。



03


求同存异多类型发展   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尽量避免职业院校在所属部门、办学理念、办学类型上出现“一类型、一模式、一刀切”和“整体化一”的倾向,应该走求同存异、多元化办学、多类型发展的道路,努力摆脱治理学历教育思维定式的束缚和桎梏,突破改革“框框”,鼓励改革创新,不断改善国家职业教育治理环境,以更加宽松的发展政策营造“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公平竞争发展局面。


其理由有三:其一,建立我国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要动员各级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大力兴办职业教育,制定鼓励多元化办学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职业教育不仅仅是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事情,还要调动地方政府和各行业、企业以及全社会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快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进程;其二,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进程中,为了稳定就业和实现充分就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又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办好技工院校。这就要求技工院校在10年改革中不断扩大总体发展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加快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其三,我国现阶段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伴随产业升级新职业不断诞出,高中低各层次中小企业集群在就业和产业发展中仍然占居较大比重,在就业上反映出来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全领域就业特点,技能人才结构性矛盾仍在加剧,高技能人才匮乏和“技工难求”的问题也很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依靠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办好各种类型的职业院校,特别是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逐步增加高技能人才和技工培养数量,培养适合各类就业岗位需求的技能劳动者,才能有效缓解就业矛盾,实现稳定就业和比较充分就业的目标。


现实要求我们,要主动打破思想禁锢,着力打开发展思路,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加大治理转型力度,优化治理环境,制定更加积极政策,鼓励支持多层次、多类型职业院校改革发展。


因此,地方政府和技工院校在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和布局职业院校过程中,应该把握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坚持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优先原则,坚持在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工教育体系不变的前提下,逐步落实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相关政策,保持技工教育特色,保持技师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优势,发展高水平技师学院,努力扩大技工院校总体规模,拓展技能人才培养空间,更好的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地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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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职教邦(zhijiaobang) 作者 | 荀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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