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下达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7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经研究,现将2020年辽宁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执行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2020年,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推进分类招生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继续扩大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规模。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培养能力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等情况,确定我省42所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8所高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63870人,其中:42所高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62395人,8所高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1475人。(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见附件)。 二、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精神,中职对口升高职的升学考试招生全部转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2020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分为面向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两部分,在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中,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52763人,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9632人;在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中,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300人,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175人。 三、进一步优化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招生专业结构,按照“经济发展急需、民生领域紧缺、就业能够保障”的原则,重点向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轨道交通、现代服务、作物生产技术、医疗技术、学前教育等社会需求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安排单招计划。调减重复设置、办学水平低、供求失衡、就业质量差、以及2022年高职院校拟停止招生的高职专业招生计划。高校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学校上年高职总招生规模的60%,;注册入学试点的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200人。 四、各高职院校在执行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期间,不得擅自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面向高中毕业生的剩余计划,在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时一并列入省内统招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均纳入各高等学校当年经省核定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 五、各有关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十公开”要求,及时制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的招生录取原则和录取办法,并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平公正。由各校上报的专业学费标准,公办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民办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以学校招生章程标示为准。 1.2020年辽宁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招收高中毕业生) 2.2020年辽宁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招收中职毕业生) 3.2020年辽宁省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招收高中毕业生) 4.2020年辽宁省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招收中职毕业生)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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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辽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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