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办好公平有质量的职业教育
一、时代变革:迫切需要公平有质量的职业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同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职业教育受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快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职业教育。
(一)经济转型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新要求
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要求职业教育打造质量品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职业教育优化供给模式。新旧动能转换要求职业教育实施创新驱动。
(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职业教育提出新要求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人民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人民对多样化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高质量和多样化既相对独立,又辩证统一。进入新时代,职业教育要以质量和特色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通过办“适合的教育”助推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
(三)加速教育现代化进程对职业教育提出新要求
首先,职业教育现代化要求确立并坚持类型属性定位。其次,职业教育现代化要以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为支撑。职业教育现代化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
二、提质培优:努力办好公平有质量的职业教育
(一)补短板,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作为具备独立体系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自身是有层次的,包括职业中等教育和职业高等教育,职业高等教育还包括专科和本科层次。要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定位清晰的职业学校体系,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自下而上无缝衔接,同时还要着力解决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关键短板,明确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要强化职业中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巩固专科层次职业高等教育的主体地位;稳中求进、扎实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二是健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健全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突出省级统筹。规范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形式,突出面向人人。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突出实践能力。
(二)激活力,增强改革动力
一是加快职业教育治理能力建设。健全职业教育标准体系,要按照体现国家意志和最基本要求的底线思维,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各地、各职业学校要结合地方实际及校本特色,建立健全高于国家标准的省级、校级标准。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管评价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中心和基地,形成一套系统完备、运作规范的培训体系,打造一批素质高、理念新、能力强的管理队伍。
二是构建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要建立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
三是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按照整省试点和城市试点两类划分试点范围,整省试点侧重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城市试点侧重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形成中央和地方改革同向同行、信号不减,各地因地制宜、比学赶超的工作格局。
(三)强内涵,突显类型特色
一是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构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新格局。创新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二是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以提升教师“双师”素质为先导,以强化教材科学性先进性为基础,以改进教学方法为重点,系统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过程。充分发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作用,以“信息技术+”,促进专业升级改造、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助力教育教学改革。
(四)增效益,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要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教深度融合。要立足区域协调发展,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能力。一要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制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和国家资历框架建设,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二要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适应职业教育的生源多样、需求多元、技术革新等变化,职业院校要全面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坚持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三要强化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功能,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与其他各类院校及继续教育机构互联共享,形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合力。
三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能力。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与国际影响力。
三、机制创新:协同推进“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是新时期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重大举措、重要抓手,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和学校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有效实施。
(一)国家层面:强化宏观管理搭建平台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为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是“行动计划”实施的管理主体,在国家层面负责指导、推进、协调“行动计划”实施有关事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将推进“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清单,分年度进行调度、总结,确保责任范围内相应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省级层面:强化统筹保障聚拢资源
省级人民政府是“行动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一是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积极承接改革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好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科技、工信等部门,形成发展合力。二是要根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及地方发展实际,统筹协调“行动计划”经费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保障到位。三是要加大省级层面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将“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列入省政府督查范围,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督查对象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地市政府和学校在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勇于突破,在激活力、增效益等方面大胆创新,在提质量、树品牌等方面敢为人先。
(三)院校层面:强化自主实施积极作为
职业学校是“行动计划”落地的具体单元,要将“行动计划”与学校“十四五”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积极承接、积极探索。一是主动作为,结合院校自身办学定位、发展特色,合理承接改革发展任务,明确任务具体推进举措、路径,确保所承接任务建设取得实质成效。二是聚焦质量,在思政工作、教师、教材、教法等方面深化改革,切实提高质量,立好德、树好人。三是敢于创新,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校治理等关键改革中大胆试、大胆闯,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为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提供基层首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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